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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酸奈法唑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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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酸奈法唑酮
 

法唑酮与选择性5-羟色胺再摄取抑制剂(SSRIs)——氟西汀、帕罗西汀和舍曲林的疗效相似。 4.不良反应[6]

盐酸奈法唑酮较TCAs耐受性好,因为服用盐酸奈法唑酮由于不良反应而中断治疗的患者数较TCAs少。常见不良反应为一般情况(如头疼、无力),中枢神经系统(如失眠、眩晕、嗜睡、精神混乱),胃肠道系统(如口干、便秘、消化不良、腹泻)以及特殊感觉(视觉障碍、视觉异常)。但这些不良反应症状均轻微,患者可耐受。 5.服药方法和剂量[7]

盐酸奈法唑酮用于重症抑郁患者,推荐初始剂量为100~200 mg/day,分两次服用。明显的治疗反应可能发生在300~600 mg/day剂量下;因此,需要从初始剂量逐步增加剂量。剂量增加应在每一剂量至少使用7天后开始,每次增加剂量为100~200 mg/day,直至达到满意的临床效果(最大剂量不超过600mg/day)。在老年人,体质衰弱及药物敏感患者中应仔细调整盐酸奈法唑酮初始剂量。在上述人群中推荐初始剂量为50mg,一日两次,缓慢增加至维持剂量。但是,在轻年和老年人体内,治疗维持剂量范围相似。盐酸奈法唑酮在<18岁患者体内的疗效和耐受性尚未评估。 6.药物相互作用[7]

体内及体外研究已证明盐酸奈法唑酮为CYP450 3A4抑制剂。所以,盐酸奈法唑酮与任何已知的通过该酶代谢的药物合用时一定要小心谨慎。特别是盐酸奈法唑酮禁止与特非那定、阿司咪唑或西沙必利合用,因为盐酸奈法唑酮可增加上述三药的血浆浓度,从而增加心脏毒性。四、专利和行政保护情况

盐酸奈法唑酮专利属Bristol-Myers Squibb公司所有,专利号为US4338317,专利授权日为1981年3月16日。根据《专利法》和《药品行政保护条例》,该药不受中国专利保护,也不存在向中国申请行政保护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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