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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mg。一旦病情显著改善,则将剂量调整到维持量,即平均每日25mg片剂2-4片。 惊恐发作,广场恐怖:初期,每日服用10mg,可与某种苯二氮卓类药物合用,根据对药物的耐受程度来增加剂量以达理想疗效。同时逐渐撤用苯二氮卓类药物。每日所需量因病人而异,差距很大,从25mg至100mg不等,如病情需要,可增至150mg。一般认为,治疗应至少持续6个月,在此期间可逐渐减少维持量。 伴有发作性睡病的猝倒症:每日口服本品25-75mg。 慢性疼痛状态:剂量应个体化(每日10-150mg),因考虑患者可能合并用止痛药(或可能减少止痛药的用量)。 老年患者:开始采用每日10mg治疗,以后逐步增加剂量到每日30-50mg的合适剂量,通常约需10日左右,以后维持此量直到治疗结束。 小儿患者:开始用10mg每日治疗,在10日内,5-7岁的儿童用量增至每日20mg,8-14岁儿童增至每日20-50mg,14岁以上的儿童增至50mg或更多。 夜间遗尿(限于5岁以5岁以上儿童):初期日剂量:5-8岁儿童-20-30mg,2-3片;9-12岁儿童-25mg片剂,1-2片;12岁以上儿童-25mg片剂,1-3片。在用药一周内无充分疗效时,应给以更高剂量,一般应在晚饭后一次性给药,但对入睡不久便遗尿的儿童要预先(下午4时)给予部分剂量。获得预期疗效后,应逐渐减少维持量,并继续治疗1-3月。尚无对5岁以下儿童的治疗经验。 禁忌症 苯二氮卓类三环抗抑郁药过敏者禁用。 本品严禁与MAO(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合用。 心肌梗塞急性发作期禁用。 不良反应 抗胆碱能作用: 常见:口干、出汗、便秘、视力调节失调、视物模糊、排尿障碍 中枢神经系统: 精神作用:常见:嗜睡、短时疲劳、不安感、食欲增加。 神经病学作用:常见:晕眩、震颤、头痛、肌阵挛。 心血管系统 偶见:体位性低血压,窦性心动过速。 胃肠道: 常见:恶心。 偶见:呕吐、腹部不适、腹泻、厌食、味觉反常。 内分泌系统及代谢功能: 常见:体重增加、性欲和性功能失调等。 规格:25mg/片 包装 铝塑包装,1 << 上一页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 下一页 >> |